豫工信辦企業〔2025〕100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190號)精神,現組織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企業需如實自主填報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即可完成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提供申請政策解讀培訓視頻和系統操作手冊。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均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審核中通過“分段審核”“雙隨機(隨機抽取專家、即時隨機派發審核任務)”“盲審”等方式,確保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請企業需符合《河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豫工信企業〔2023〕4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實施細則》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執行。
(五)為減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如實說明市場占有率、填寫發明專利數量即可。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加大數據共享力度,專利數據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數據為準。
(六)為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本年度暫不接收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申請和復核。
(七)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企業于6月5日前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填報,線下報送以企業屬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求為準,線下與線上數據應保持一致。
(八)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其中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須納入審計報告。申報過程中,必須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請結果。具體審計報告要求可參閱《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服務管理的通知》(財辦會〔2024〕15號,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art/2024/art_f3d19cada31e4f4891c83bb22f8a7504.html)。
(九)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引入數據提取、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分析工具,加強申請數據的分析比對和邏輯判斷,嚴格防范材料包裝和數據造假。如發現企業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請。涉及騙取財政資金的,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二、推薦要求
(一)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新申請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推薦和復核企業推薦工作。在推薦工作中要強化產業導向要求,嚴格按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的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篩選推薦;對充分競爭領域的一般性消費品、一般性制造業在審核中嚴格把關,避免無效申報。
(二)要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或“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3),并結合實際提出佐證材料要求,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
(三)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技術創新性的審核力度,確保申請書填報數據與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要加大服務力度,組織力量為申報企業提供全覆蓋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對推薦質量不高、審核把關不嚴、推薦不符合基本條件企業的市,將限定第八批推薦數量。
(四)不予推薦新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三種情況:一是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二是與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持股/被持股比例超過50%);三是同一集團內與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
(五)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六)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各地推薦報告中需包含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網站查詢情況說明。
(七)對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指標不作要求,對新申請的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八)申請書第一至第九部分由申請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線上填寫后打印加蓋公章,第十部分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填寫。申請書封面推薦時間統一填寫為“2025年6月”,推薦單位統一填寫為“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九)為保證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各地在初核后,指導符合推薦條件的企業修訂申請書和佐證材料,并修改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數據,保持線上線下數據一致。于2025年6月9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及推薦匯總表(附件2)、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3,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及推薦匯總表(附件4),以及佐證材料各兩份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
三、信息更新工作
本年度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信息更新系統開放至6月26日,請組織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及時填報,并上傳相關年度審計報告,如需修改已提交的數據,企業可自行進入信息更新詳情頁撤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四、簡單更名工作
組織適用簡單更名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根據《關于組織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報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辦企業〔2021〕119號)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各單位應通過對推薦企業進行現場核查、第三方數據驗證、財務報表對照等方式,確保數據真實性。并與申報企業主要負責人就材料真實性進行當面談話,在推薦文件中要有以下描述:“我單位對此次所有推薦企業均進行了現場核查,并與企業主要負責人就材料真實性進行了當面談話,企業負責人均承諾全部申報材料真實”。把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上傳的審計報告電子版原件(必須通過審計報告深度查驗“方式一”驗真)發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郵箱。
(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對各地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聯系方式: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 0371-65507717
郵 箱:hngxtzxjcxz@163.com
附件:
1.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3.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4.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匯總表
5.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材料匯編(模板)
6.推薦企業數據匯總表
7.各地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聯系電話
2025年5月25日
聲明:本網站文章來源于網絡轉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如涉及文章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
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